夫妻债务连带责任有哪些范围

2024-09-0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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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债务带责任有哪些范围

1、夫妻债务连带责任具体范围如下:用于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共同生活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债务既包括生活性债务,又包括经营性债务。

3、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债务。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缺少经济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债务,虽为一人单独所负,也应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认定和处理。

4、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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