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扶养的范围如何确定
1、被扶养人的范围包括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比如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还有受害人的父母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权利。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怎样计算
1、被扶养人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2、被扶养人是18-60周岁之间,没有劳动能力且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3、被扶养人是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4、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5)÷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综上所述被扶养人的范围包括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父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