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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包含什么规定

2024-03-11 09:01
admin

一、交通事故被扶养生活费包含什么规定

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要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2.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但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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