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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的民间收养协议是有效的吗

2024-03-11 14:03
admin

一、未登记的民间收养协议是有效的吗

1、民间收养协议未登记的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民间借条要公证吗

真实合法的借条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国家证明权的体现,主要证明借款人是在书写借条过程中是其自己的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和强迫,借条是借款人本人书写等。

借条是借款合同关系存在最直接证据之一,公证机关针对借条所作的公证书,是对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最有力的证明。同时,经过公证的借条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借条不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然,经过公证后,借条具有强制效力,更有利于对债权人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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