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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有哪些

2024-05-10 02:00
admin

一、夫妻间的扶养务有哪些

1、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有:

(1)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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