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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能推翻遗赠扶养协议吗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写遗嘱要注意什么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公证遗嘱就是为了让遗嘱更具有法律的效力,对于此遗嘱的分配如果没有委托他人进行执行那么就需要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这也是表明遗嘱不一定要有执行人存在,只要内容是属于合理、合法那么也是会得到法律保护的。

  • 收养协议要注意哪些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2)协议解除是在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的情况下,即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在实践中,解除收养关系还要妥善考虑由此引起的财产和生活问题。

  • 被扶养人年龄要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二、被抚养人赔偿如何计算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 老人签的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被收养人的范围有哪些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另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优先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 扶养协议,同时又订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夫妻婚后未共同生活可以产生相互扶养义务吗

    夫妻婚后未共同生活可以产生相互扶养义务吗 , 一、夫妻婚后未共同生活可以产生相互扶养义务吗1、夫妻婚后未共同生活在通常情况下也是可以产生相互扶养义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就形成了一系列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事实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怎样的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被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周岁是否算成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以上条文的基础上未成年可以从轻处罚。

  • 应该怎么公证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单身男性领养子女的条件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离婚扶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 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分得遗产吗

    二、法定继承人找不到怎么办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余下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单身男的领养女儿条件

    单身男的领养女儿条件, 一、单身男的领养女儿条件1、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为收养强抢婴儿应如何定性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如何处理

    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

  • 涉外收养应提交哪些材料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 民政局收养手续怎么办

    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关于不履行父母扶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 收养登记的步骤是什么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它不仅涉及到养父母、养子女及其生父母关系,而且还涉及到养父母养子女与其他近亲属的关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有什么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有什么, 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有什么1、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有:受害人依法抚养的未成年人、受害人抚养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近亲属。,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解除收养关系答辩状怎么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被扶养人范围包括哪些人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只要与死者生前有扶养关系,均可视为被扶养人,这里的扶养关系是概括的概念,包括我国民法中的赡养、抚养、扶育三种法律关系,不可单纯理解为只有平辈份亲属的扶养关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如何办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综上所述收养关系需要断绝的,可以通过协议达成,然后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上诉申请解除关系。

  • 被扶养人范围包括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 单身可以领养孩子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 按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有没有期限

    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所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方虽然没有获得抚养权,但是仍然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即使没有直接随该方成长,但是也应当尽到赡养的义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