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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2024-05-06 02:00
admin

一、没有工作孩子抚养费多少

如果一方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费金额应根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

子女的实际需要:这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抚养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食物、衣物、教育和医疗保健等。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收入水平和是否有其他负担(如赡养父母或其他亲属)。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可能差异很大,因此抚养费的金额应在当地的生活成本基础上设定。

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抚养费的计算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抚养费无法承担怎么办?

离婚后无法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的减少抚养费的比例。一方如果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抚养费一般会采取以下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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