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变更抚养权方不到场怎么办
可以缺席判决或者强制出庭。在抚养权诉讼,对方不到场的,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案件情况清楚的,会进行缺席判决,然后将判决书寄给对方就可以的。要是法院认为对方不出庭就无法查明事实,就会直接进行拘传强制对方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父母双方都愿意变更抚养权的,可以协商变更。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4、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对方拒绝变更的,可以诉讼解决,直接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后,发现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会予以支持,同意变更抚养权。不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就看当事人提出的变更理由是什么,要是理由正当合理,会同意;不正当或者不合理的,会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