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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抚养和归一方抚养有什么区别

2024-04-13 02:00
admin

一、共同抚养和归一方抚养有什么区别

共同抚养模式强调父母在孩子抚养中的平等地位。父母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孩子的成长,他们应该在孩子面前保持一致的态度和标准,以建立健康的家庭关系。而归一方抚养可能会造成父母之间的不平等地位,一方可能成为另一方的附属品或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选择哪种抚养方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确保孩子得到适当的关注和照顾,并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般怎么判决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当根据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确定。

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情况下,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或者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可以随父方生活。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准许。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那么有优先权的情况包括: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等。如果子女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并且他们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这可以作为优先条件。

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可以准许。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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