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小孩高空抛物要负责任吗

2024-09-1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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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小孩高空抛物要负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小孩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孩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一般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孩是属于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孩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小孩有财产时以小孩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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