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欠钱起诉父母怎么办

2024-09-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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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儿欠钱起诉父母怎么办?

1、若女儿还不满18周岁且不具备债务清偿能力,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2、女儿已经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父母自愿的可以帮助女儿还债,若父母不愿意替女儿还债,被起诉后可以依法向法院递交答辩状,因为子女已经成年的,父母没有替子女还债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欠钱不还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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