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开分店怎么办理

2024-03-12 08:45
admin

一、个体户开分店怎么办理

个体户开分店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具体流程为:

1、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3、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符合规定的进行变更。

4、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个体工商户能破产吗

不允许个人申请破产

我国确实确立了破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对破产的适用对象、破产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分别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的程序。”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四十条亦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由此可见,在我国,破产的对象仅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私人企业)以及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而不包括作为自然人的公民个人。同时,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不属于法人。

因此,就目前而言,我国法律是不允许个人申请破产的,也就是说,个人资不抵债只能以自己的财产对所欠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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