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起诉别人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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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欠款起诉别人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工程欠款起诉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如果是个人,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资料;如果是公司,需要提供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包括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提交主张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等其他诉讼关的证据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工程欠款起诉地在哪里

工程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向工程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如果工程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都在同一个地方,那么可以选择向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施工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方,也可以选择向施工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起诉地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法院进行诉讼。同时,在起诉前,应该尽可能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自己的诉求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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