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施工管理
  •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人依据无效合同组织施工并完成工程,且验收合格后,应获得与付出劳动相符的劳务报酬。,同时,发包人在获得第三人管理费补偿后又得到承包人的管理费这与承包人的劳动付出所得利益不平衡,故发包人因该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违法所得应返还给承包人。

  • 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是分包单位负责任吗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 违法转包工程企业负责人如何处罚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工程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工程项目能否先施工再签合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43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53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第55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施工工期怎么算

    二、相关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 建设工程标段划分原则是什么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例如相关法规禁止通过拆分标段、分期实施、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如果您还需要更多信息,请到进行法律咨询。

  • 对工程质量应该如何控制管理

    对工程质量应该如何控制管理,一、对工程质量应该如何控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

  • 建筑资质如何分立到其他公司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 2024工程造价管理流程怎么走

    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设计图纸及说明、概预算定额、设备材料价格等资料,编制确定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生产或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在技术设计阶段,随着对建设规模、结构性质、设备类型等方面进行修改、变动,初步设计概算也作相应的调整。,是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办理已完工程价款。

  •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包括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其次实际施工人需证明承包人未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再次实际施工人需举证证明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合法的工程款债权。,因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系合同相对方,故实际施工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已经结算且逾履行期。

  • 工程项目未签正式合同有效吗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们可以了解到工程项目如果未签到正式合同的话一般是无效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所以说签合同是很重要的,不可以马虎,希望大家明白。

  • 建筑工程一切险应如何索赔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在我国建筑施工中普遍投保的一种保险险种。,有些工程还需处理地下水和遭遇其他复杂的地质、地理情况。,所以,我国工程建设中事故时常出现,保险索赔案件也因此频繁发生。

  • 工程分包管理费是否合法

    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建筑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

    建筑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一、建筑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如果需要更多相关的法律帮助,可以到进行法律咨询。

  • 没签合同并且未验收的工程有效吗

    二、工程竣工验收要具备哪些条件(一)、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 施工方对建筑的保质期怎么认定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住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

  • 建筑工程超质保期后如何索赔

    ”二、发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情形为保障工程质量,《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人、监理人和施工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在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过程建设顺利进行等等。,当发包人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定义务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的,亦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 土建维修工程结算诉讼时效为多久

    土建维修工程结算诉讼时效为多久,土建维修工程结算诉讼时效为多久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对工程价款结算有争议的,起诉时效为三年。,《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超出质保期工程质量如何索赔

    ”二、发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情形为保障工程质量,《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人、监理人和施工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在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过程建设顺利进行等等。,当发包人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定义务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的,亦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 建筑工程发票抵税有期限吗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具体政策:纳税人在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和缴纳的服务费,是增值税抵减项目。

  • 2024建筑工程结算有期限规定吗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方式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 2024工程签证有时效规定吗

    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工程签证有时效规定吗”问题的解答。,工程签证是有时效规定的,合同应该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直到本工程结算完毕应该都是有效的。

  • 分包合同约定管理费有效吗

    二、工程转包合同无效会有什么后果工程转包合同无效会有以下法律后果:首先,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其次,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工程签证办理期限有要求吗

    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工程签证办理期限有要求吗”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工程签证是有时效规定的,合同应该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直到本工程结算完毕应该都是有效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工程未完工工程施工费用如何处理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一般几年

    建筑防水保修期主要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合同约定。,二、防水工程保修依据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工程质量保修期期限为多久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 拆迁安置房超出质保期怎么解决

    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最好的途径。,如果是划拔性质土地上的房子,需5年以上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3、分类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意义上分两大类。

  •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二、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

  • 2024民法典中违规建筑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违规建筑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由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超期不拆除的,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