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包人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能否要求维修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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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承包人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能否要求维修

1、因承包人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拒绝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或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完工后发现装修质量不符还要付余款吗

正常情况中,要发现有装修质量不符合的情况,是不能果断拒绝支付余款的。此时如果合同约定可以不支付余款,那按约定处理即可。但如果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暂时扣起余款,待与装修方协商处理好后,再支付余款。要是协商解决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求装修方予以维修并赔偿损失,届时再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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