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施工合同
  • 承包工程未签订合同怎么算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否中途变更

    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其次实际施工人需证明承包人未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再次实际施工人需举证证明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合法的工程款债权。,因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系合同相对方,故实际施工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已经结算且逾履行期。,若此时发包人拒绝举证,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施工人主张的内容为真实。

  • 建筑施工合同能随便解除吗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工程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施工合同签订多久后去备案

    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8、《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以上就是小编对“施工合同签订多久后去备案”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在七天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毕了,这个在关于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管理办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必须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这个需要在30天之内签订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仲裁吗

    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后较难达成解决争议的仲裁协议之习惯,故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往往是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即以书面条款形成。,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对解决合同争议的选择性仲裁条款为: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需要更多这方面的法律援助,请到进行法律咨询。

  • 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如何处理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施工合同纠纷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项目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全。,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 施工招标合同在什么情下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建筑施工合同有履行期限吗

    以上就是小编对“建筑施工合同有履行期限吗”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建筑施工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工程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施工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承包人应注意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提供施工技术资料的时间。,如1.作为承包人或发包人,由于工程量大或者工程数量多时,办理的授权手续及职责和权限。,《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建设工程如何依约履行合同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工程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202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履行违约是否需要赔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二、无效合同特征有哪些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 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结算原则是什么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也对此有同样的规定,因此,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工程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无资质承揽工程合同有效吗

    但是不能将本来应该由一个单位完成的活,肢解了包给几个公司。,如果对这个问题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咨询专业的律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工程领域的无效合同如何履行

    2、利害相对人对权利不行使已合理形成相当的信赖。,《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工程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工程没做完如何终止合同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工程还没有做完就要终止合同首先要看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如果一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终止。

  • 个人与公司签的工程分包合同有效吗

    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如果承包商要求按照合同协议支付项目价格,应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9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能否申请撤销

    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1、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合同可否修改

    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 个人之间能否形成建设施工合同

    个人之间能否形成建设施工合同,一、个人之间能否形成建设施工合同个人是不内有建设工程施工的资质,而工程要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所以个人之间是不能形成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合同也会无效。,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并非不受法律保护,仅是当事人双方不能依据合同产生预期的结果。,造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原因有缔约主体资格严重缺陷、合同内容违法等。

  • 施工合同争议是否可以仲裁

    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仲裁,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建设合同甲方是否可以免责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所以,一般监理工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 施工合同的争议是否可以仲裁

    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仲裁,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旦仲裁结果有效,是不能够再次提起诉讼的,所以需要充分考虑再做决定。

  • 工程合同无法人授权无公章有效吗

    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工程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施工合同中造价纠纷如何约定

    3、双方约定了结算标准和依据的,法院应当按照该标准和依据组织双方结算或委托造价鉴定。,三、关于施工合同造价纠纷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要避免工程造价纠纷,需要在制定承发包合同的时候对工程造价环节加强控制,而不能等到结算环节来临了再来约定细则。

  • 工程合同是否需要约定保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有保修义务和赔偿责任。,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一部分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但也有由双方约定的部分,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双方商定。

  • 违章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履行

    违法建筑是指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义务性、禁止性规定,未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或者违背已审批、许可的范围而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相关设施。,违法建筑系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强制性规定而建设的,其在非规划区域内建设可能会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影响城乡整体布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以上分析还不能解答李先生的疑惑,可以到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您提供服务。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根据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施工单位还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支付。

  • 工程合同里质保金是否必须要约定

    质保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在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约定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来讲并不太现实。,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 施工合同多久失去法律效力

    二、无效合同的特征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施工合同什么时候失去法律效力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施工合同附期限的,期限届满后就失去法律效力。

  • 施工合同是否要约定保修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