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如何进行编审

2024-03-07 22:43
admin

一、工程竣工结算如何进行编审

1、竣工的工程进行结算编审需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可以直接进行审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2、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有几个步骤

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

2、管理处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组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组主管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违章处理办法办理。

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管理处的保安组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装修企业应给予一定赔偿。

5、装修企业当日清场离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