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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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

1、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能不能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

(2)、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是否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总承包合同中是否约定能不能分包,总承包分包是否经过了建设单位的认可等。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能不能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如何确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确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主要在于五个方面的审查:

1、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发包方的资格审查: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个人合伙、联营体均可对外发包工程;主要审查以上主体是否具备发包条件:

(1)发包人发包的工程是否立项;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一般民用建筑除外);

(2)发包人是否属于招标;

(3)发包人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作为审查合同效力的一个方面,实践中因合同内容导致合同无效较少。

(1)审查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不符合的无效;

(2)审查合同规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的无效;

(3)合同内容约定带、垫资施工条款可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无效(对带、垫资施工的效力问题下文还要详述);

(4)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善或欠缺,合同双方又不能补正的,合同不成立,合同不成立的不涉及合同效力;

(5)合同内容违反地方性、专门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确认,应具体审查地方性、专门性规定的效力,主要看该地方性、专门性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或义务性规定相一致,一致的合同无效,否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无效民事行为或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效力待定行为。

4、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5、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应对合法总分包、非法分包、倒卖合同、合同转让与转包作出正确的界定。

综上所述审核劳务分包需要向监理报资格报审,报审项目有公司、经理、技术员、施工员、报验员、特殊工种员、进场设备、资金等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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