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继续在原单位上班还有赔偿吗?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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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十级继续在原单位上班还有赔偿吗?

工伤十级继续在原单位上班,仍然有赔偿。这些赔偿主要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请注意,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如果工伤职工选择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这两项赔偿将暂时不支付,只有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十级工伤后继续工作,能否享受一次性补助金

工伤十级伤残后,如果劳动者选择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其能否享受一次性补助金取决于公司是否为其缴纳了社保。

如果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保,那么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补助金的标准是本人7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只有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才会按相关的规定进行赔偿给劳动者。

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那么所有的补助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应当由公司自己承担。

总的来说,无论是否继续工作,工伤十级的劳动者都有权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在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享受,且这两项补助金的支付方取决于公司是否为其缴纳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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