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钱是保险出还是公司出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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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的钱是保险出还是公司出

工伤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其中,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工伤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支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总之,在工伤事故中,费用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流程

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尽可能提供完整的证据和材料,以便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同时,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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