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免责协议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的法定义务

2024-07-2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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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立免责协议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的法定义务

1、不能。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要求或同意停缴社会保险费不能免除该法定义务的履行以及不履行该法定义务产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订立的协议书,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性规定,故不能发生免责的法律效果。

2、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职工提供工伤保险,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补偿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承担工伤职工因工作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这些法定义务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不能被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免责协议等方式规避或削弱。

3、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职工签署免责协议,以免除其承担法定义务,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拒绝签署此类协议,并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法定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如何判断一个工伤律师专不专业

1、成功案例

建议你选择做过工伤赔偿成功案例的律师,因为这样的律师了解整个工伤维权流程,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的帮您争取工伤赔偿。

2、专业方向

如前所述,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每个律师都不可能做到什么法律问题都懂,因此,一定要选择专业方向对口的律师,特别是擅长你的案件所属细分领域的律师。

不然的话,你的案件结果堪忧,事实上,律师也不愿意接自己不擅长的案件,因为新的领域的案件律师要付出的时间成本成倍增加,但是,有的时候律师迫于朋友的面子接下案件也是实属无奈,有时间就勉为其难亲自办,时间不充裕就交给助理来办。

3、执业经验

律师执业时间有长短,所以办理案件有多少,当然,所有资深律师都是从年轻律师逐步成长过来的。我们不能唯经验论,但如曾经办理过这方面案件的律师应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4、律师费用

费用高低并不必然反映一个律师水平的高低,更与是否适合你的案件无必然关系。

因此,用最合适的费用请到最适合的律师,才是正确的选择。

三、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申请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时间向雇主报告工伤情况:工伤职工应该在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向雇主报告,并尽快接受治疗。工伤职工应向雇主提供医疗证明、事故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雇主报社会保险机构:雇主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报告工伤情况,并为工伤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应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伤职工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申请材料、现场调查等情况,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过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应该在发生工伤后及时报告和处理,以便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工伤职工遇到难以处理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和建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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