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厨师处置空酒瓶返回食堂途中不幸跌落桥坡摔亡属于工伤吗?
属于工伤。尽管厨师的职责是做饭,但是处置就餐场所废弃物、保证餐厅卫生的行为,与其工作职责相关,其处置废弃物的往返途中,应认为是其工作场所的自然延伸,无论其是选择就近扔掉还是选择到邻近的小店出售,均不能改变其行为的性质,故厨师返回工作地点途中所受的伤害,与工作原因这个工伤认定的核心因素相关,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遇到工伤劳动仲裁师的作用大吗?
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样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因为他们既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劳动政策,又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缺少专业律师的协助,仅靠自己临时翻几本书或几项法律条文很难取得满意的效果。
其原因有三:
一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专业性强。这里的专业性强包括劳动法知识的专业性强和仲裁诉讼实践经验的专业性强两个方面。这是不可分割的内容。要真正熟悉这一专业并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决非几日之功;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这种对抗性是针锋相对的,对抗的结果是孰胜孰败的问题,而这种对抗性都是靠人进行的,如果对抗双方中的一方是专业律师,另一方是外行,显然力量对比不平衡,外行很可能会因此吃亏;
三是对纠纷的评估预测和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专业律师的协助、指导和参与下才能更加准确、有效。
三、工伤鉴定申请料有哪些?
工伤鉴定申请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
(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