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以哪一次为准

2024-03-1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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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以哪一次为准

以最新一次鉴定为准。

伤情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是两回事。伤情鉴定由有关司法部门向鉴定机构提出,如果数份结论不同的话,应该由法院以证据规则认定其证明力。检察院现在完全可以以你的第三次鉴定结论将对方提起公诉对方不服第三次鉴定结论的话,还可以在庭审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然后由法院决定。

治安伤情鉴定有两种,一是在受伤24小时内的验伤,就是决定轻微伤、轻伤、重伤的民事还是刑事罚罪的标志;而在治愈前后期对于民事赔偿所用的伤残等级(1-10级伤残等级)评定;

两者都是以原始病历、以及验伤证明、评定结论证明为准的,两者是在受伤初期和后期,而且各为所用的,并没有任何交集之处。

受害者在拿到了伤情鉴定结果之后,要是认为伤情鉴定的结果跟自己的伤势不符,对结果有疑虑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的。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满意重新鉴定了结果还是不满意,在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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