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领取工伤死亡赔偿金还有别的补助吗

2024-06-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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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领取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还有别的补助

1、职工的近亲属在一次性领取工伤死亡赔偿金后,还有别的补助,即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算,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算。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一次性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4、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6、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7、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对于工伤,也会由于个人认知的偏差,对是否为工伤,会有不同的看法,常常出现用人单位一方和受伤害员工一方,各执一词无法确定,这种情况下,受伤害员工或其亲属可以在伤害发生之或职业病确症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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