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抚恤金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024-08-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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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索抚恤金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因追索抚恤金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死亡劳动者的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抚恤金分配标准

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具有如下特性:

1、抚恤金不纳税。

2、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3、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4、抚恤金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疾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疾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因追索抚恤金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追索人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仲裁时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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