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肯工伤认定怎么办

2024-03-07 22:44
admin

一、用人单位不肯工伤认定怎么办

1、先与单位协商,协商后单位还是不进行公司认定,劳动者可以自己受伤一年内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用人单位不同意员工的工伤认定的原因

1、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如果职工在发生事故后不辞职,那么大多数的赔偿都由劳动局出,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药费等。

2、但是如果职工辞职,则单位还要负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才是赔偿的主要方面,而且额度比较高。所以一般单位在员工不想继续干的时候,不同意工伤认定。

劳动者只要认为自己的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准备相关的资料,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由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能省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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