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认定程序
  •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有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鉴定的含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在实际中,如果您因工受伤就可以根据工伤的条件来判断是否符合进行工伤鉴定的要求,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怎么确定工伤鉴定机构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 工伤伤残鉴定与赔偿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工伤鉴定级数与赔偿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非法用工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有些部门或法院在受理该争议时,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理解有偏差。,按照第六十三条规定,不需进行工伤认定,直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仲裁部门处理。,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申请判定其是否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认定工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认定工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认定工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当事人在遇到工伤不能赔偿的情况时,要及时寻找工会和专业的律师咨询,获得帮助。

  • 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写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年月日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提前鉴定是否可使伤残等级增高

    提前鉴定是否可使伤残等级增高, 提前鉴定是否可使伤残等级增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工伤认定了,公司不给我结果怎么办

    如果单位拒绝,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一、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

    并在20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工伤认定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二、相关知识: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昆山在哪里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

    昆山在哪里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 昆山在哪里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你对此还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法律问题的帮助,那么可以来我们进行在线咨询,也可以找寻网上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体,一定能够帮到大家。

  • 工伤认定要多久才能出来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工伤认定大概多少天才能出来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也就是说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不计人工伤认定的时限。

  • 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多长时间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属抢救的,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工伤约定医院机构进行治疗。,相关知识:工伤伤残鉴定程序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 工伤认定多久能有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咨询。

  • 工伤认定要三个月时间吗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相关政策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并且工伤职工还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来追究侵权第三人以及有过错的用人单位。

  • 工伤认定没人证言厂子不给劳动合同怎么办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工伤没有证据怎么办

    律师建议:发生工伤后,应保存自己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应想办法与单位补签一份。,工伤维权的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间也比较长如果单位处心积虑要故意拖延时间的话,最多有可能拖个一两年。,工伤赔偿案件,大部分也都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在诉讼中途甚至之前就了结。

  • 工伤认定由亲属去工伤劳动局还是公司去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可以直接要吗

    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因此,受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就过了时效。

  • 企业能推翻企业申请的工伤认定吗

    由此可见,工伤认定结论只有通过国家职能部门才可能推翻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

  • 个人申请工伤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填写本人吗

    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工作几年没签合同怎么办 目前,确实有很多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任意辞退劳动者或不愿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法院可以认定工伤吗

    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认定下来之后该怎么处理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残疾赔偿金如何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工伤认定后厂里不给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伤情鉴定程序包括哪些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