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同事打伤,算工伤吗?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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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同事打伤,算工伤吗?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造成受伤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应由打人者承担赔偿的责任。

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工伤:

1、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所以,员工打架遭到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但不能直接确定可以认定工伤,需要再判断员工是否因为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遇到工伤赔偿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如果伤害严重,单位给的赔偿明显让自己重大利益受损,要么不理不睬的,建议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2、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同时,律师(工伤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工伤描述不清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工伤描述不清可以重新申请,因工伤描述不清导致对工伤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理办法》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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