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居民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民是否具备认定工伤主体资格

2024-03-1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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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居民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民是否具备认定工伤主体资格

1、具备认定工伤主体资格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进城务工农民,若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实质条件,应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群体因公受伤的,应予认定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该答复明确了,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可以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如下: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①未代理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①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三、超过法定年龄工伤了怎么赔偿

超过法定年龄工伤了只能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超过法定年龄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认定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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