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催告程序
  • 什么是除权判决

    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自公告之日起,产生如下效力:(1)羁束力。

  • 什么是公示催促程序

    什么是公示催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其特点是:1.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3.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三、止付与公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 公示催告的费用 程序及注意事项

    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告除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第四,申请的原因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

  •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申报权利的程序是: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是什么

    而公示催告案件在申请之时,相对人必须处于不明确状态。,公示催告程序的结案方式有两种,即判决和裁定。,人民法院对公示催告案件无论用判决的方式结案,还是用裁定的方式结案,当事人均不得对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

  • 票据公示催告程序是怎样的

    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告除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票据诉讼。

  • 票据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2、申请公示催告,以持有人持有的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为条件,而对其他事项的公示催告申请,则以利害关系人去向不明,需要认定有关情况为前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示催告程序可在两种情况上适用: 第一,按照规定可以依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申请人向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第二,其他事项丧失,持有人或占有人能否申请公示催告,以有关法律有无规定为准。

  •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及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特点或表现

    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道利害关系人是谁,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4.公示催告程序主要适用书面审查和公告的方式进行审理。

  • 什么是公示催告以及防范措施

    (4)法院通过公告通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少于60日。,因此时公示催告期间尚未届满,犯罪人的诈骗意图就不可能得逞。,把除权判决生效日与付款请求日相区别,一来符合除权判决不变更原票据权利的性质,二来保证利害关系人能够在票据到期日之前票款尚未被领走之时申报权利,从而彻底消除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诈骗的可能。

  • 什么时候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第二百二十一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 公示催告程序对申请人有没有要求

    公示催告程序对申请人有没有要求, 公示催告程序对申请人有没有要求 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公示催告程序的被申请人是谁

    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告除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票据诉讼。

  • 法院审理公示催告案件的程序

    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应当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在收到申报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时通知支付人。

  • 公示催告程序怎么确定由谁管辖

    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告除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票据诉讼。

  • 票据丢失后不公示催告会怎么样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第四,申请的原因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现实中,不排除有部分出票人,在将票据交付他人后,在持票人未提示付款前,以票据丧失为由,恶意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达到非法的目的。

  • 公示催告对时间有规定吗

    4、人民法院接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上述公告应当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内,并在有关报纸、公报或其他媒体上刊登。,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 公示催告是否可以委托他人进行

    也就是说,在提出公示催告申请的当时,无利害关系人就该票据主张权利。,所以,如果失票人已经进行了挂失止付,但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公示催告申请,一旦超过挂失止付的暂停支付期间,付款人可能会恢复票据支付,失票人的利益就可能受损。,要求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及收款人,以证明申请人是最后合法持票人。

  • 公示催告程序完结后拿到判决书的如何领钱

    (2)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来申报权利。,公告应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并在有关报纸或其他宣传媒介上刊登;人民法院所在地有证券交易所的,还应张贴于该交易所。,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持票人可否提示付款

    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告除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票据诉讼。

  • 承兑公示催告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具体就是向付款行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递交公示催告申请书。,在公告期间内,如果票据流入他人之手,他人可能会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有人申报权利,那么法院就会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就此结束。,公告期满后,申请人有一个月的时间向法院递交除权判决申请书。

  • 公示催告的效力

    【注意】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不能申请公示催告。,出票人已经签章的授权补记得支票丧失后,持票人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4)法院在受理后的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票据是一种载明具体金额,用作流通和支付手段的有价证券。,而公示催告案件在申请之时,相对人必须处于不明确状态。,公示催告程序的结案方式有两种,即判决和裁定。

  • 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有哪些

    只要有人申报权利,法院就要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就会通知付款人,可以继续付款。,因此,此类汇票、本票、支票丢失后就不能申请公示催告。

  • 申请公示催告去哪个部门

    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道利害关系人是谁,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所以说申请公示催告去法院,另外小编提醒您,申请公示催告需要提交公示催告申请书(2份)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票据号码、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支付人、支付帐号、票据丢失原因等,并请写明支付银行的全称和地址,由申请人签章确认。

  • 公示催告程序法定审理期限

    公示催告程序法定审理期限, 公示催告程序法定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4、人民法院接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上述公告应当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内,并在有关报纸、公报或其他媒体上刊登。

  • 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

    签发票据的发票人是否可以作为公示催告申请人,我们认为应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应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公示催告届满除权判决前转让票据行为的效力

    对于公示催告届满除权判决作出前,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效力,法律、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但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以前取得该票据的除外”。,可见,上述司法解释明确了公示催告届满除权判决作出前,票据的质押、贴现行为有效。

  • 公示催告期间法院可以做出判决吗

    所以公示催告案件没有确定的对方当事人,具有非讼性。,申请人在公示催告前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