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实物资产出资有何要求

2024-06-15 02:00
admin

一、政府以实物资产出资有何要求

1、政府以实物资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转移财产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实物出资所需资料

1、设立企业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委托代理文件,股东会会议纪要,董事会议纪要。

4、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产负债表。

5、投入资本明细表。

6、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可见,我国对于实物出资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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