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怎样产生的

2024-07-09 02:00
admin

一、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怎样产生的

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

4、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清算组成员是否可以更换

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1、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2、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为维护公司各股东的利益,破产公司要先进行财务清算才可以解散。清算是公司解散必经流程,公司会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展工作,清算完毕之后再把公司注销掉。公司法清算组成员一旦产生,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才能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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