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2024-09-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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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1、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以下明确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东义务哪些

1、出资义务。

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

参加股东会会议既是股东的权利,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

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权限以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使权利,应当尊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干涉董事会、经理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干涉监事会的正常工作。

公司欠债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对为对各位股东来说最大的影响就是个人投资失败,公司资不抵债则意味着股东的投资可能会收不回来,不管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只要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也没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对公司债务就没有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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