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要如何去承担分立前的债务

2024-03-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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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分立两个公司的,要如何去承担分立前的债务

1、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原则上两个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1、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

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

2、股东和股权的变动

公司的分立不仅导致公司资产的分立,而且导致股东和股权的变动,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在新设分立中,股东对原公司的股权因原公司消灭而消灭,但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

3、债权、债务的承受

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分立协议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承受原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公司分立债权债务的承担方法是债务由分立出的公司承担,分立出数个公司的,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按比例或其他方法承担。债权公司可向分立出的任何一家公司索要债务,或分别向各个分立公司索要。对分立出的公司来说,只有提供担保者清偿债务才能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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