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2024-03-11 14:03
admin

一、公司分立责任承担什么

1、公司分立后应当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及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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