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分立是否需要清算

2024-05-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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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公司分立否需要清算

子公司分立,不需要进行清算的,除非是另有约定外。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因此公司合并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单位分立合并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涉及到公司分立的时候,其财产需要作相应的分割,在实践中进行子公司分立的,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除非是另有约定外,具体的规定如上。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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