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改制后对职工如何安置

2024-03-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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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后对职工如何安置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就要通过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是很重要的事情,大家需要知道具体的规定,这关系到自己的实际利益,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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