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2024-06-2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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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

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和你企业的性质是不搭边的两回事情,一般情况下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改制文件中对土地的处置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办法。“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证书作为零资产同样可以和房产在一起抵押的。“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其他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注意事项:

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企业改制时,与县属破产、关闭、撤销、解散等情形的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原正式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

1、临时工轮换工等未经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职工;

2、省市属企业(含下属劳服企业)的失业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

4、原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前被判刑、劳教、开除、除名、辞退和自动离职、辞职的人员;

5、原县属小集体、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

新参保人员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二张一寸白底彩照(要求干净、清晰)

(3)《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县医保局征缴股领取申请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续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未办理退休的人员,到本人所在社区缴费;退休人员到医保局缴费,各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改制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到医保局缴费。

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继续缴纳大病互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投保缴费年限

(3)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的实际投保缴费年限必须满,不足的可补缴。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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