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没有实缴出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2024-03-07 22:43
admin

一、股东没有实缴出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股东未实缴出资也可以转让股权。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三)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未作明确规定,即无明文禁止。但是,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东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转让股权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如果未通知其他股东,可能会损害他们的优先购买权,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债权人公司可能会要求承担责任:尽管股东未实缴出资,但如果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因股权转让而遭受损失,他们可能会要求该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虽然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转让股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没有实缴出资可以直接执行加吗

股东没有实缴出资时,一般可以直接执行追加。根据《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在证明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方面,难度较大。如果申请执行人希望直接向法院申请追加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需要证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且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情况,可能会裁定同意追加自然人股东为共同被执行人。总的来说,虽然证明难度较大,但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