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清偿权优先顺序为?

2024-03-1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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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清偿权优先顺序为?

1、一般债务,地方政府发行,以其税收还本付息;

2、次级债务,银行发行,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

3、优先股,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4、普通股,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股权纠纷请律师的程序?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2、交纳聘请律师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收费试行办法》的规定,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三、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范围有哪些?

1、在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优先于普通股分配并且以约定的固定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不能像普通股股东一般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例如:优先股没有表决权,不能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以赎回。因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实际上属于是股份有限公司举债集资的另一种形式,但他又不同于公司债券或贷款,优先股股东获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需要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要求之后才可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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