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024-03-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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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1、股份转让登记,应由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股东的申请,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所需的文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股权转让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股权变更的具体程序:

(1)在股权变更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规定材料;

(3)符合条件的,办理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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