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条件是哪些

2024-07-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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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条件是哪些

1、股权转让收入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合同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印花税是合同双方都需要缴纳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哪些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的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的,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4、其他应核定股权的转让收入的情形。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条件是:转让协议生效、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等。根据相关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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