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能不能追偿先前利益

2024-07-1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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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转让后能不能追偿先前利益

1、股权转让后,若是之前已经作出分红决议的,可以追偿先前利益。如果是没有作出分红决议的话,是不能追偿先前的利益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什么是股权转让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构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质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在对公司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除了要遵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外,如果公司内部的章程中有特殊的规定,那此时也是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的。而实际的转让也分为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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