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如何的

2024-07-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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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如何的

1、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二、 股权转让的种类有哪些

1、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2、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3、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4、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5、 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意味着在原股权持有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不再具有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或者对公司以及事务的控制权和支配权的减弱)。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及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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