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与分立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2024-03-1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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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合并分立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1、我国公司合并采取了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分立形式以原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重新定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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