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2024-05-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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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合并债权人怎么办

1、公司合并后,债权人应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债权,同时债权人享有异议的权利。但是,合并公告登出后产生的债权,不享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公司内部职工对公司享有的劳动债权不宜享有对合并的异议权;税务债权以及其他相似的国家债权亦不宜享有异议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变更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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