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的法律目的有哪些

2024-05-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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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并购法律目的有哪些

1、公司并购的法律目的有获得对方的经营控制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并购的法定形式都有横向并购以及纵向并购,还分为现金购买式并购以及股份交易式并购。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上市公司购重组如何开展

1、并购重组前,关于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实质上是购并方根据所需支付的成本,运用数学方法对并购所能获得的收益进行全面系统分析,从而对目标公司作出正确的经济评价。价值评估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企业应根据具体的并购活动,选择采用现金流量法、重置成本法、市盈率法及市场价值法等。评估应从多种角度,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实现并购后的价值收益最大化。

2、并购重组中,关于资本市场的完善。企业的并购重组是以市场为依托而进行的产权交易,其本身是一种资本运动,这种运动必须借助于资本市场。完善而发达的资本市场是有效并购重组的必要条件。为此,还需深化企业改革,增加资本市场交易品种,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加快立法进度,规范资本市场。

3、并购重组后,关于整合工作。企业并购重组后,应考虑到整合工作的开展。整合工作是一种内部管理策略,是通过内部各种资源和外部关系的整合,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规模效应。具体应包括企业战略调整、产业重新定位、新市场开拓、存量资产整合、人事整合等。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有很多,包括短时间实现经营规模化,经营多元化,优化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等。相对于传统的靠自身积累相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来的更加迅速。尽管如此,上市公司并购过程中还是面临很多问题的,需要从多个方面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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