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后的公司如何运作

2024-06-0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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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收购后的公司如何运作

1、被收购后的公司可以独立运营,具体运作方式由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协商。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收购后公司的运作方式由合并协议约定,合并各方应当履行协议约定。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如何收购股东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东的股份,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法律规定的收购情形,公司负责人与股东就股份收购进行协商;

2、协商一致,签订股份收购协议;

3、履行协议,注销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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