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内资公司合并如何清算

2024-08-20 02:00
admin

一、两个内资公司合并何清算

1、两家内资企业合并的,其中一家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要在作出解散决议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由清算组负责公司清算。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3)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有哪些

(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6)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8)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9)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合并设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10)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知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两家内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家因合并而解散的,解散的公司可以在解散决议作出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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