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请求子公司合并吗

2024-09-0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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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以请求子公司合并

债权人可以请求子公司合并,也可以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请求子公司合并,也可以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具体的规定如上。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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